第1章 去捉奸
七夕,午后阳光刚好。
“淮时哥哥,再快点儿!”
卧室内二人正在做着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
嗡嗡嗡~~桌子上的手机开始振动。
汗流浃背的男人扫了一眼,脸上露出被打扰的恼意。
这个时候打电话~~只会让他的时间变得更短。
一只纤细的手伸出去随便划拉了一下,**着问了句:“淮时哥,会不会有急事?”
说话的同时,手机被接听,而且是扩音。
穆淮时瞥了一眼身下的人没说话,后者眼神微微闪躲。
手机里传来软绵绵又好听的声音:“淮时哥,你在哪儿?
东西拿到了!
我现在给你送过去。”
粗重不规律的呼吸声传到话筒另一边。
“盛世华庭!”
手机的另一边,正因完成穆淮时交给的任务而着急去见他的盛宛初顿足:“淮时哥,你在做什么?”
“做运动!”
话音落,一声闷哼响起。
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这时床上的女人才捂上嘴,小声道:“我以为是挂了,也,不知道是她!”
盛宛初似乎听到有女生说话的声音,质疑的问出口:“谁在你旁边?”
,音调拔高了不少。
穆淮时收拾好自己之后,冲着女人抬了抬下巴,示意浴室的方向。
女人低声应了句,裹着男人的衬衣起身往浴室走。
这时穆淮时才幽幽拿起手机慢条斯理的回她:“我旁边?
没人啊,快来,等你!”
说完电话响起了嘟嘟声。
旁边确实没人,毕竟人在身下。
盛宛初隐隐感到一丝不安,脚下的油门下意识的踩到了底。
此时恰巧一辆货车从她右方驶来。
嘭的一声巨响,人倒在了血泊里。
······再醒来,她坐在车里,手里拿着一份密封完好的机要文件。
盛宛初懵了,她明明正在大剧院当***的琴替呢,怎么到这儿来了,这是哪儿?
忽然,她像是被强行按住了头,丝毫动弹不得,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走马观花般在她脑海里过了一遍。
这才意识到自己穿书了,穿到了前几天看的一部小说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身上。
想到原主只有几章就草草领盒饭的一生,盛宛初抱怨,原主太蠢,怎么配跟她同名!不过,盛宛初更多的是高兴,因为在后世,她过得太凄惨。
欣然接受这个身份后,盛宛初开始复盘原剧情。
原主盛宛初是男主穆淮时的忠实舔狗,穆淮时意外得知传说中杀伐决断、冷酷无情的港城霍氏掌权人对盛宛初青睐有加,以为她是霍锦之养的小**,便利用她的关系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最后又与霍氏**联合利用她,令霍锦之跳海而亡,最终男女主事业爱情双丰收,过上了幸福的人上人生活。
所以,她存在的意义就是男主养的一个小偷,是男主走上成功的专梯,而宠爱她的家人也皆因男主而惨死。
眼下应该是原主要把刚偷来的企划书给男主送去,不料发生了车祸。
男主着急麻慌赶到医院,第一句问的竟然是文件没弄丢吧?
就这情况,原主都不肯放弃男主,还巴巴的递过去,一副求表扬的狗样子,也是服了。
她不是原主,舔狗剧情,可走不了一点。
盛宛初拿起手机:“喂,哥,能帮我找几个狗仔吗?”
“小妹需要,必须能,等哥哥半小时!”
“额·····不用了谢谢!”
半小时那边都完事了。
翻翻手机,纤细的手指停在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上。
霍锦之。
只思考了一秒,她就拨了出去,几乎是同一时间,对方就按了接听键:“喂~~”盛宛初心跳似乎是漏了一拍,这声音磁性的不像话。
接着她蹙眉,就一个“喂”字?
男二不是对原主特别宠溺吗?
就那种百依百顺毫无上下限的宠,怎么连个称呼都没有?
更别提什么昵称。
几乎是同时,她就想起来,好像是原主不让他喊她宛宛的,说是穆淮时会不高兴。
就这一句话,男二就真不喊了,他倒不是怕穆淮之,而是不想原主不高兴。
原主是个刁蛮小姐的作风,说话不能太客气,不然容易露馅。
她轻咳了两声首接半命令似的说:“那个····帮我找一个靠谱的记者,最好是自己人!”
对方停顿了几秒才回她:“嗯,去哪儿?”
盛宛初:“盛世华庭,十分钟可以吗?
再晚就看不上好戏了,对了,如果可以让记者帮我带束花。”
霍锦之握着手机的手更紧了几分。
圈子里很多人都知道盛宛初整日里追在京大高材生穆淮时身后,然而穆淮时从未公开表明过他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就那种,你舔,我接受,但是他:不主动,不承认,不拒绝。
当初盛宛初为了穆淮时一句话,伸手向家里要钱给穆淮时买了一栋洋房,就在盛世华庭。
霍锦之一首都知道,穆淮时对盛宛初并没有那么上心。
他也清楚,今天是七夕,盛宛初或许并不是真的想要利用媒体来逼穆淮时表态,她只是太在乎他了,以至于不得不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霍锦之眼尾泛着红,眼眸露出要**的狠厉之色,另一只手里的酒杯嘭的一下碎了,玻璃扎进他手心,鲜血很快晕染开来。
他闭上眼,似乎是很不在意似的,轻飘飘说出一个字:“好!
别让他碰你,哪儿都不行!”
盛宛初眉头紧锁,这句话····对啊,好像每次原主有什么所求,霍锦之都会悉数答应,只不过最后总要带上这么一句。
怎么说这句就不怕她不高兴?
不过,原主也确实因为这句话真没让穆淮时碰过,说明她从心底还是有些畏惧霍锦之的。
想起什么,盛宛初又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哦对了,要黄白相间的那种花,先挂了,我在开车!”
霍锦之蹙眉,不过还是吩咐了下去,在她面前,他永远都是无限满足。
很快到了盛世华庭,还没下车盛宛初就看到拿着花束的人,只怪那颜色太扎眼。
她走过去打了招呼,满意的点了点头:“花不错,走吧,待会儿我一开门你就立马冲进去就拍记住了吗?”
很快到了三楼,盛宛初怀揣激动的心将手指放在了密码锁上。
一声婉转的声响,门开了。
地上都是凌乱的衣服还有双高跟鞋。
里面正传出不可描述的kc声音。
记者竖起耳朵瞪大双眼,果然是懂的,他立刻会意,锁定卧室,举起相机,一切就绪。
盛宛初冲着他点头,轻轻推开虚掩着门,记者就猛地冲进去一阵狂拍。
床上交叠的两人惊呼一声,穆淮时连忙拿起被子盖在自己身上,根本顾不上身下的人。
看记者拍的差不多了,盛宛初从后面走出来。
上前就一边扒拉被子一边大哭:“穆淮时,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今天**节,亏我还拿着花来想给你惊喜,你竟然跟别人在我买的房子我买的床上做这种没有我的负距离接触运动,你怎么对得起我呀,你可是连亲都没亲过我啊,呜呜~~!”
一旁的记者看了看被遗弃在客厅的花,总觉得那花无辜又可怜。
穆淮时明白过来是盛宛初要给他惊喜所以请的记者时,受惊的心瞬间放松下来,继而变得愤怒。
可看到记者在,他还是耐着性子说:“宛宛,咱们先去客厅说好吗?”
盛宛初摇头:“不好,被子里的是谁呀?
你去扯开,看清楚是谁我就出去!”
穆淮时知道她最怕他生气,故意冷声道:“盛宛初,你怎么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都没有,别再无理取闹了!
我们没什么”。
“淮时哥哥,再快点儿!”
卧室内二人正在做着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
嗡嗡嗡~~桌子上的手机开始振动。
汗流浃背的男人扫了一眼,脸上露出被打扰的恼意。
这个时候打电话~~只会让他的时间变得更短。
一只纤细的手伸出去随便划拉了一下,**着问了句:“淮时哥,会不会有急事?”
说话的同时,手机被接听,而且是扩音。
穆淮时瞥了一眼身下的人没说话,后者眼神微微闪躲。
手机里传来软绵绵又好听的声音:“淮时哥,你在哪儿?
东西拿到了!
我现在给你送过去。”
粗重不规律的呼吸声传到话筒另一边。
“盛世华庭!”
手机的另一边,正因完成穆淮时交给的任务而着急去见他的盛宛初顿足:“淮时哥,你在做什么?”
“做运动!”
话音落,一声闷哼响起。
三分钟,不能再多了。
这时床上的女人才捂上嘴,小声道:“我以为是挂了,也,不知道是她!”
盛宛初似乎听到有女生说话的声音,质疑的问出口:“谁在你旁边?”
,音调拔高了不少。
穆淮时收拾好自己之后,冲着女人抬了抬下巴,示意浴室的方向。
女人低声应了句,裹着男人的衬衣起身往浴室走。
这时穆淮时才幽幽拿起手机慢条斯理的回她:“我旁边?
没人啊,快来,等你!”
说完电话响起了嘟嘟声。
旁边确实没人,毕竟人在身下。
盛宛初隐隐感到一丝不安,脚下的油门下意识的踩到了底。
此时恰巧一辆货车从她右方驶来。
嘭的一声巨响,人倒在了血泊里。
······再醒来,她坐在车里,手里拿着一份密封完好的机要文件。
盛宛初懵了,她明明正在大剧院当***的琴替呢,怎么到这儿来了,这是哪儿?
忽然,她像是被强行按住了头,丝毫动弹不得,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走马观花般在她脑海里过了一遍。
这才意识到自己穿书了,穿到了前几天看的一部小说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身上。
想到原主只有几章就草草领盒饭的一生,盛宛初抱怨,原主太蠢,怎么配跟她同名!不过,盛宛初更多的是高兴,因为在后世,她过得太凄惨。
欣然接受这个身份后,盛宛初开始复盘原剧情。
原主盛宛初是男主穆淮时的忠实舔狗,穆淮时意外得知传说中杀伐决断、冷酷无情的港城霍氏掌权人对盛宛初青睐有加,以为她是霍锦之养的小**,便利用她的关系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最后又与霍氏**联合利用她,令霍锦之跳海而亡,最终男女主事业爱情双丰收,过上了幸福的人上人生活。
所以,她存在的意义就是男主养的一个小偷,是男主走上成功的专梯,而宠爱她的家人也皆因男主而惨死。
眼下应该是原主要把刚偷来的企划书给男主送去,不料发生了车祸。
男主着急麻慌赶到医院,第一句问的竟然是文件没弄丢吧?
就这情况,原主都不肯放弃男主,还巴巴的递过去,一副求表扬的狗样子,也是服了。
她不是原主,舔狗剧情,可走不了一点。
盛宛初拿起手机:“喂,哥,能帮我找几个狗仔吗?”
“小妹需要,必须能,等哥哥半小时!”
“额·····不用了谢谢!”
半小时那边都完事了。
翻翻手机,纤细的手指停在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上。
霍锦之。
只思考了一秒,她就拨了出去,几乎是同一时间,对方就按了接听键:“喂~~”盛宛初心跳似乎是漏了一拍,这声音磁性的不像话。
接着她蹙眉,就一个“喂”字?
男二不是对原主特别宠溺吗?
就那种百依百顺毫无上下限的宠,怎么连个称呼都没有?
更别提什么昵称。
几乎是同时,她就想起来,好像是原主不让他喊她宛宛的,说是穆淮时会不高兴。
就这一句话,男二就真不喊了,他倒不是怕穆淮之,而是不想原主不高兴。
原主是个刁蛮小姐的作风,说话不能太客气,不然容易露馅。
她轻咳了两声首接半命令似的说:“那个····帮我找一个靠谱的记者,最好是自己人!”
对方停顿了几秒才回她:“嗯,去哪儿?”
盛宛初:“盛世华庭,十分钟可以吗?
再晚就看不上好戏了,对了,如果可以让记者帮我带束花。”
霍锦之握着手机的手更紧了几分。
圈子里很多人都知道盛宛初整日里追在京大高材生穆淮时身后,然而穆淮时从未公开表明过他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就那种,你舔,我接受,但是他:不主动,不承认,不拒绝。
当初盛宛初为了穆淮时一句话,伸手向家里要钱给穆淮时买了一栋洋房,就在盛世华庭。
霍锦之一首都知道,穆淮时对盛宛初并没有那么上心。
他也清楚,今天是七夕,盛宛初或许并不是真的想要利用媒体来逼穆淮时表态,她只是太在乎他了,以至于不得不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霍锦之眼尾泛着红,眼眸露出要**的狠厉之色,另一只手里的酒杯嘭的一下碎了,玻璃扎进他手心,鲜血很快晕染开来。
他闭上眼,似乎是很不在意似的,轻飘飘说出一个字:“好!
别让他碰你,哪儿都不行!”
盛宛初眉头紧锁,这句话····对啊,好像每次原主有什么所求,霍锦之都会悉数答应,只不过最后总要带上这么一句。
怎么说这句就不怕她不高兴?
不过,原主也确实因为这句话真没让穆淮时碰过,说明她从心底还是有些畏惧霍锦之的。
想起什么,盛宛初又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哦对了,要黄白相间的那种花,先挂了,我在开车!”
霍锦之蹙眉,不过还是吩咐了下去,在她面前,他永远都是无限满足。
很快到了盛世华庭,还没下车盛宛初就看到拿着花束的人,只怪那颜色太扎眼。
她走过去打了招呼,满意的点了点头:“花不错,走吧,待会儿我一开门你就立马冲进去就拍记住了吗?”
很快到了三楼,盛宛初怀揣激动的心将手指放在了密码锁上。
一声婉转的声响,门开了。
地上都是凌乱的衣服还有双高跟鞋。
里面正传出不可描述的kc声音。
记者竖起耳朵瞪大双眼,果然是懂的,他立刻会意,锁定卧室,举起相机,一切就绪。
盛宛初冲着他点头,轻轻推开虚掩着门,记者就猛地冲进去一阵狂拍。
床上交叠的两人惊呼一声,穆淮时连忙拿起被子盖在自己身上,根本顾不上身下的人。
看记者拍的差不多了,盛宛初从后面走出来。
上前就一边扒拉被子一边大哭:“穆淮时,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今天**节,亏我还拿着花来想给你惊喜,你竟然跟别人在我买的房子我买的床上做这种没有我的负距离接触运动,你怎么对得起我呀,你可是连亲都没亲过我啊,呜呜~~!”
一旁的记者看了看被遗弃在客厅的花,总觉得那花无辜又可怜。
穆淮时明白过来是盛宛初要给他惊喜所以请的记者时,受惊的心瞬间放松下来,继而变得愤怒。
可看到记者在,他还是耐着性子说:“宛宛,咱们先去客厅说好吗?”
盛宛初摇头:“不好,被子里的是谁呀?
你去扯开,看清楚是谁我就出去!”
穆淮时知道她最怕他生气,故意冷声道:“盛宛初,你怎么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都没有,别再无理取闹了!
我们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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